Sunday, May 27, 2012

神奇无敌苍蝇杀法





            今日每夜大雨滂沱,想必再过不久,积水滋生了苍蝇蚊子,天气一旦再次转热,就会有好多的苍蝇为患。

            果然又是一个适合豪淆的好天气!

            这时候,就该轮到我介绍杀苍蝇的办法。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杀苍蝇法,这我不干涉。我只是想分享我的秘诀。

            我杀苍蝇很讲究,一来绝不徒手杀,二来绝不用杀虫剂喷杀。不徒手杀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不想弄脏自己的手,你也知道的,搞饮食业的非常讲究卫生,尤其是随时准备偷吃的双手和嘴,一定要干净。如果把自己的健康拖垮了,就不能继续在摊位上养苍蝇了,你说是吧?况且,‘胡笳十八拍’(即十八拍,拍拍落空)人人都会,拿来当自己的独门绝学,就一点都不酷了。

            而不用杀虫剂喷杀的原因更为简单,因为,你也知道的,搞饮食业的非常讲究味道,尤其是随时准备偷吃的自己,相信我,杀虫剂绝对不是一种适当的调味料。

            有人可能会说,这世界上不是还有捕蝇草、灭蝇灯和捕蝇纸吗?这些都可以用啊。这么说是对的,其中家里栽种捕蝇草以抓苍蝇的方法更为健康,是崇尚自然主义的人不可错过的精品。

            但对于一个有主见、有原则的我,如果与其花一番唇舌解释为何我不选择它们,不如用两个字言简意赅地表达我心中所想:

            Lei吹咩?

            (看!从上述如此乖烂的回答之中,完全可以呈现出我不按牌理出牌的自由精神!)

            从小我就有个武侠梦,我曾幻想自己是绝代剑侠,深信绝地武士就算用上‘原力’也不会是我的一合之将。武侠梦中,最常到少林寺做客,因为他们的藏经阁经常弄不见书,需要我帮他们找回。

            长大后,我开始明白,武侠梦始终是梦,不是因为武侠故事是虚捏白造的,而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武侠,如果我一个人朝这个方向努力,很寂寞,而且一点都不合群。活在这个世界上最当心的就是融入社群,一定要尽量避免自己遭到排斥。

            然而实现梦想,是少年所热衷的事。无法实现梦想的少年,和咸鱼有什么分别呢??

            有什么分别呢?

            为了实现我的武侠梦,我决定将它学以致用,日后伟大的金庸大侠若得知他的武功并未失传,必定老感安慰。

            要学我的杀蝇法很简单,首先先准备一条短毛巾,或长条形手帕。接着,对准在不远处看着你的食物而搓手猥亵的苍蝇,一记扫了过去。啪,被它逃走了,不要紧,再接再厉……啪!

            如此往而反复个十多下,这些喜欢在空中卖弄翻飞花式的黑色虫子就会因为体力消耗而不堪重负,而我们人类引以为豪的就是每个肌肉群绵绵不绝的ATP会供应你挥霍的力量,让我们人类继续以恬不知耻地方式耗死这些小苍蝇们。

            而且,随着苍蝇速度骤慢,你会发现自己越来越精准,眼睛终于跟得上它的飞行轨迹,然后再次出手,啪!如断线风筝(这时候就得引用一些小说形容手法)斜斜飞倒的苍蝇就离死不远矣。


            为何叫你选择短毛巾?这自有一番科学凭据,且让我略作解释。

            首先,毛巾要短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怕毛巾太长反而不小心勾倒桌上的摆饰,我们家不是蜡笔小新的家,坏掉的花瓶是不会在下一集变回来的。而来,短毛巾一般的长度正好可以配合我们手的发力速度,制造出短距离的快速抽打。抽打,对于一个专业的杀蝇专家,抽打是不可少的基本武功。

            所谓的抽打,不是叫你找抽欠打,而是一种短距离爆发力的表现方式。借由毛巾尾部的迂回速度,进行爆发式的抽击。一个标准的抽打可以在空气中制造气爆。
           
            这也就是选择毛巾的原因,如果是要发挥鞭法,为何不选择正统的长鞭或皮带?而是选择攻击力稍弱的毛巾?因为毛巾的面积够大,挥发出去的力量很容易会转换至气爆,而气爆就是攻击苍蝇的手段。它是属于小面积范围攻击类型,苍蝇只要被扫到一点点,想必也不好受。

            再说,长鞭很难买,鞭苍蝇已经很sampat了,不可能为了几只卑微的虫子而专程花钱买长鞭,那就更三八。

            而且,在空中飞行的苍蝇很依赖气流动向和平衡。如果单单用手掌攻击,那手掌拍击时产生的风压足以让苍蝇从容逃开。只有用毛巾杀蝇法(咦,名字又变了!),扰乱气流,加上气爆攻击,苍蝇消耗的体力比我们剧烈,很快就会栽倒。

            而且,毛巾除了可以造出抽打的效果,还方便携带,带在身上不会惹人注目,过检查关时也不会遭到扣留,天气热时还可以拿来抹汗(前提是你没用过来杀苍蝇XD),杀完苍蝇后可以擦拭凶案现场避免留下杀蝇的证据。是古今七大武器中排名第二(排名第一是周星驰《食神》里介绍过的携带式折凳,以出其不意,威力强绝而胜出。)

            况且,长期如此运动有助于提高注意力,练到随时随地见到苍蝇就反应性抽巾甩打,方为大成。临床试验证明(哪门子的临床?),长期如此杀苍蝇有助于提升眼和手之间的协调性、锻炼膂力、加强个人的瞬间反应能力以及促进脑细胞链接,让你学习得更快(咦??)。

            根据我多年来的经验判断,这套杀蝇法最适合传授给三至五岁的小孩童,尤其一些出门在外,担心孩子困在家缺乏运动而有害健康的父母们。只要简单的示范几下,就可以让孩子开始自己尝试。父母可以安心在外拼事业,不必担心在家沉迷于杀蝇为痛快的孩子们。

            如果回来的时候看见满地狼藉,那就恭喜你了。千万不要灰心,不要打骂孩子,反而应该鼓励他们继续修行,以后功夫到家了,出门在外展现武艺才不会打烂别人的物品。

            此外,孩子练熟这门武艺,可以触类旁通,运用在不同的领域上,从苍蝇升格至老鼠、壁虎和蜜蜂。以后家庭的蛇虫鼠蚁不得侵犯,为家人带来健康与安全上双重保障。而家人又不用担心孩童过于旺盛的精力会无处可用,是个双赢的局面。

            如此妙法,自然不容错过,大家可以在家试试看喔!

            注:再次声明,此文章乃豪淆文,切莫当真!!

苍蝇通常都有一个通病,猥亵

Wednesday, May 23, 2012

疯狂




昨天(编:已是上个星期日)跟守桁、丝函爬‘八十四’升旗山,
因为一大堆的懒惰和一些些的时间问题,
我们没挑战更巅峰的‘168’。

不知道何时开始我们从假期和工作,
谈到部落格,
然后谈到每个人的性格。
几乎每一个圈子内的朋友都被我们说过一遍,
比如某某某人好心善良到像傻瓜一样,
某某某花心到可以同时跑几个航线,
某某某非常暴躁与暴力,
某某某邪里邪气……

我蛮想知道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样子,
所以很故意地先抛砖引玉,
跟他们说起低中六老师叫我们班同学自我介绍那一幕。

我说,当时候每个人都得用自己的头文字,
并用相关的形容词来形容自己。

当时候我选‘C’,
洋洋得意地跟班上人说我很Crazy(疯狂)。
其实,那不算是我,
那只是我的理想目标。

结果,丝函直接中肯地回应我,
我是那种疯不起来,
就算疯也会很奇怪的怪咖。

……
为什么??
我大受打击……

守桁也说我长了一副踏实脸(应该是老实吧?踏实听起来好像被人踩扁的感觉),
人看到我就会想到老实、诚恳、认真、乖巧,
很踏实的感觉(意思是很想狂踩的感觉?)
Aisheh
不过我听了都没有爽到,
基本上他还少说一个形容词,
那就是‘浩呆’,
相信我,
如果让你的脑袋像浆糊一样‘连转起来都很勉强’的蠢钝,
你就能体会我开心不起来的原因。

从小,我就很笨,
做事情手脚不利落,而每天被骂。
有时候叫我拿一样东西,
我会很不醒目的,
那件物事就在我面前,就差在没向我招手,
我却视若无睹,
到最后还是等不住的家人怒气冲冲地跑过来,
迳自拿去,留下原地发呆的我。

然后,小学中学的时候,
上课虽说不上容易分心,
但看问题思考答案的时候,
很容易陷入死胡同,
然后要经过别人的提醒,
才恍然大悟:“喔,对hor!”

运动也是笨手笨脚的,
常常反应迟钝,
成了团队的累赘。

人说学钢琴的孩子聪明,
我倒是学得麻麻dei
还是很笨啊。
所以康健,你不要羡慕有学钢琴的人,
不是每个郭靖都学得会左右互搏的。
乐观一点说,
或许正是因为我学钢琴,
才没笨得一塌糊涂?LOL

这里要说个小故事,是我小时候的故事。
开头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而我也不例外……
我的梦想,
就是成为一个疯子。
不,疯子太难听了,
你可以叫我‘狂人’。
因为我很羡慕狂人的生活,
总是嘻嘻哈哈地,
却能想到一般人想不到的事。
我想每个人都听过一则故事,
一个人的车轮胎爆了,于是他停在路旁,准备换备胎。
可是换的当儿才发现,原来该轮胎的螺丝帽不见了。
没了螺丝帽,轮胎不能上锁,车就不能再前行了。
这时路过一个疯子,他教那个人拿起与三个轮胎各一个螺丝帽,
锁在这第四个轮胎上,
每个轮胎也因此各有三个螺丝帽,
不容易脱落,
这不就行了吗?

从此以后,我非常仰慕疯子。
武侠世界中那些疯子通常都是很厉害的。
疯子=厉害,
这法则从小就灌输进我脑袋里。
所以,人家说我siao eh
我其实会有点小开心。
在钟灵这个疯人院里,
被骂siao eh,其实是一种称赞。

可是,这种羡慕疯子的意志是不可以说得太明,
不然会被朋友隔离。
所以我从不向人说起我的志愿。
以前的作文也不曾写过我的志愿。

可惜,不是所有人都能明白这疯子的背后故事,
就好像当时听我自述的老师,
她的眼睛就写满难以置信和不可理解。
她也绝对不理解莱特想要在空中飞翔是多么异想天开,
她也绝对不知道伟人曾说过:“奇迹不会发生,如果这世上没有疯子。”
她更不知道think different正是苹果贾伯斯的座右铭。

就好像我本身骨子里都希望可以与众不同,
活出自己的风格。
我也希望未来的成就是轰轰烈烈的,
而不是平淡归真。
所以以前的我,一定无法了解何谓无知是福,
何谓开心就好。

有一番大事业很重要,
倍受敬仰也很重要,
赚钱自然也不可少,
但当疯子最重要的,
是能拥有一番以自己剖析这世界而得的思想。
那才是与众不同的根本,
不活在大家的思想世界里,
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
那种孤独,那不胜寒的无人之境,绝对是值得的。

拥有和别人不一样的看法,
不让别人告诉你什么是什么,
而是你自己觉得什么就是什么,
这种主见,才重要。

而不被理解,似乎也变得正常了,
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感受并体谅自己的那份‘意志’,
那是为了和世界所有人比肩(是比肩,不是并肩)的决心,
因此拥有能够撼动这世界的大气与豪迈。

我可以成为那不被世俗接纳,
连朋友都很少的狂人,
只要我对我自己所作所为有信心,
我对我自己的与众不同而自豪。

但我的成长还远远不足,
我还不能太早曝露自己的野望。
所以,为了活在一个普通的社会里,
你指望我笑的时候我就笑,
你希望我低眉顺眼的时候我绝对不会宁死不屈。
不料,
这卑躬屈膝的生活过得太久,
连我本身都快变成普通人了。
做这社会的奴隶?遵从上为意志而行事的工蚁?
玩你叫我玩我就玩的游戏?
然后接受环境的压迫,
变成一个连屌都屌不起来的普通人?
不不不,休想!

干!我绝不会屈服的。

这就是我的故事,一个枯燥的凡人想要变成疯子的心声。

Tuesday, May 22, 2012

如果生命只剩下最后一天


            如果有那么一天,一只精灵嬉皮笑脸地飞来告诉我:“哈哈,巫婆盗用了你的时间,现在你仅剩下二十四小时,你该怎么做,自己看着办吧!”然后眨巴一下给我消失不见。

            这听起来不像事实,事实上太扯了。但如果到了不得不信的时候……

            如果剩下二十四个小时,那我就得像钱不够用的时候省吃俭用,尽量规划我的一天。

            就说,从凌晨十二点开始吧。

            这个时候绝对不可以再拿来睡觉了,太过浪费时间。

            或许第一件事,就是等父母醒过来吧。在等着的时候,我会先上线,打发时间对我来说太奢华。在面子书写上一些唠叨的话,花一两个小时,在每一个有过来往的朋友的留言箱中留言……啊不对,我应该会懒得这么做,说真的我的存在感蛮低的,存在感低的好处就是人不会发现到你几时不见了。

            可能一些比较亲密的朋友会先发觉,然后为我默哀,然后他们还是得走他们的人生路。我想我会托父母为我的死讯而封口,那位最先发现到的朋友,一定会是春安,他会保密的,我死者为大嘛。明权和守桁很多时候会寄短讯来,可是看我不回复他们,多半会心灰意冷地放弃再联络我?

            在台湾的方愉呢?他可能会好奇我怎么那么久没上线,或许再过几个月他会按捺不住传封简讯问我有没有去台湾读书,然后见我没声息的,自己也闷闷地沉默下来。一直到有一天,他会好奇我为什么突然销声匿迹,问了炳娟海妮,她们也不知道。

            有一天,他甚至会疑惑,到底这个世上有没有我这个人的存在?或许因为我的不回应和消失会引起他的一些介怀,然而每个人自己有一套人生理论,他应该忘了我住哪里,再次问问认识我的人,每个都说不知道,很久没联络了。

            炳娟、薇敏……还有她呢?

            这就不肯定了,要看明权知不知情,如果他知道我不在了,肯定会说出来的,然后薇敏就知道了,或许她会告诉方愉。如果明权不知情,这一切都不会发生,方愉应该还是会很依莫很疑惑为何我离去。

            炳娟呢?应该会纳闷为什么我的部落格很久没更新,我的面子书很久没更新。七月八月入学前,或许她会在面子书呼召旅行,那时候会想起我吧?然后呢?我没去她那次的旅游活动,大家纷纷入学了,嘻嘻哈哈过着快乐与痛苦交织的大学生活,遇到各式朋友,混熟后,渐渐地,中六的一切在更加丰富绚丽的大学生涯中黯然失色,渐渐淡化……

            到了明年,生日那天,她还会不会想起那封信函,那句承诺呢?人生路那么漫长,有朝一日她会想起的,她不会怪我食言,也许只会感叹,无法担当的承诺就是这样……

            而,那个她呢?哇,单是想象就很沮丧啊。或许我消失了,就跟……跟风吹过一样吧。你认识风,知道风的存在,但也仅仅认识风,知道风的存在,没有感伤没有感慨。会否在心里有那一丁点的纳闷,表面上却还是冷冷静静的呢?有一天打开电脑,或偶然听见《那些年》的播放,会唤醒中六的生涯记忆,但会否唤醒关于我的事物呢?

            一年后,她还会想起有那么一个白痴单刀直入俐落生猛的直白吗?两年后,她或许心里会想,正如自己所说,很多追求者的喜欢总是经不起时光的考验。这时,说不定她抬头看着那个身旁搂住自己的那个人侧脸,她终究会喜欢到一个喜欢自己的……

            三年后、四年后、五年后……那份想要厚积十年的礼物,我寄不出去,她收不到。所以她不知道,那个在往后岁月中,不堪一击的,那份无缘无故易碎的,爱,曾经也可以深沉很深沉。

            因为,那个是一个大男孩,在尚未遇到所谓的‘生命中更好的’女孩之前,所剩不多的‘喜欢’。(喜欢一个人,绝对不可以假设自己以后会遇到更好的,要全神贯注,不是么?)

            膨贤、忠霖呢?会否疑惑我没了声音。膨贤再次订蛋糕的时候,会不会因为我不再回信而赌懒?然后从此抱着失去联络也罢的态度,跟我赌气赌到一个‘已经想不起我是谁’的未来?

            父母呢?妈妈一定会发疯吧?她那么爱我,那么啰嗦……是啊,光凭想像,我都知道她很爱我,可是我一直怨她不爱爸爸所以不曾爱我……哈哈我真是大白痴。少了我,妹妹们要对付一个更加啰嗦的妈妈了,哈。两个妹妹,现在一人有一间房间,也没人爽爽开pps抢线了。更没人三不五时四处外出游玩以刺激这两个忙着应付政府考试的妹妹。

            家庭少了负担,工作也少了吧?但少了我,家庭不会开心。

            爸爸呢?或许我的死讯,会让他不再相信那些算命所说的大富大贵长寿无疆吧?压力那么大的他,会否因此崩溃?我不曾在他坚强而睿智的眼神中,想像到他崩溃的样子。然后呢?尝试重新踏入工作领域,用自己的手段推翻那该死的命中注定?还是从此一蹶不振,落寞消沉?

            呼……本来想要写一篇人生思考题的作文,怎知在猜测大家的反应中就写下老长那么一堆。看来就算我隐姓埋名低调地死掉,也会对这圈子造成很大很大的影响啊,没办法,社会栋梁就是指像我这种有天命在身的人,死不得啊!

            结论,我果然还是暂时不能死,XD!!

部落格之夜


花了一整个晚上,
浏览朋友的部落格,
然后因为好奇而从朋友的部落格链接至另一个人的部落格。
结果让我大笑了整晚。

原来有那么多人的部落格很好笑,
也很zor siao
突然觉得部落格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发明,
一个让你认识到朋友鲜为人知的一面的平台。
或者,
从他人的叙述当中,
揣度与想像另一个人的存在。
很多人都将部落格当成心情记事,
或生活中的趣事日记,
读了这些文章,
不难想象每个人心中温柔、洒脱和痛苦的一面。
然后,我和他好像认识了很久,
久得可以仿佛我的中学生涯多出了一则不一样的故事,
成就不一样的我。
哈哈,
不过现实中,
还是得认清这仅是‘神交’而非‘深交’。

你从来不知道,
每个人都会面临近乎一样的问题,
每个人都有完善自己的性格的倾向,
每个人都因为爱情而迷惘彷徨,
自然,
也有每个人开心的分享。

因为部落格文,
你仿佛贴近了那部落格的主人,
你似乎重新认识了他/她,
也理解了那个人平日所作所为的背后动机。
然后你笑了,
因为大家都曾那么幼稚,那么不会想,
但那么单纯地追求着某件事。

有些事情,事过了会觉得后悔,
但重新看回去,
或许视角的不一样,
那件事会给予你重大的启示。
而那些启示,会让你觉得纳闷,
怎么当初沉浸在许许多多‘假如’和‘如果’的世界的你,
没发现到。
于丹说:严格说来,人生路途,是不存在冤枉路的。
也许就是这个道理。

曾流传那么一句话,
人总是到了失去,才懂得珍惜。
但失去了太多,学会了珍惜,
这‘总是’就慢慢变成‘不尽是’,
再慢慢变成‘未必’与‘不是’。
成长的过程中,
总是得失去了一些东西,
才能换来自己想要,
对于遗不遗憾,错不错过,
在于心态上是否肯予面对。

我在中学的遗憾,就是鲜少疯狂过。
所以在中六的时候,
我多了些许疯狂因子,
尽管不多……
这对我来说,或许还得慢慢积累吧,
说不定大学我就可以很疯很疯地过了。

我在中六的时候,最大的遗憾是顾忌太多,争取太少,
如果能重来一遍,
或许我可以大胆些,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去说说自己的一厢情愿。
犹以庆幸,
遗憾始终弥补了,
庆幸……

上了大学,我还会有遗憾吧?
遗憾还是会找上门,是吧?
然后这么想下去,
毕业、工作、成家、晚年,
我们人生道路上总是带着遗憾前进的,
不断将缺漏的部分补齐,拼凑缺处,
然后生命在死亡那一刻才真正完善。
我的人生,
应该就是不停地思索与追寻,
观察与体会……

未来的难题,
我想,如果我肯耐住性子去解决,
应该……没有事情能难倒我吧?
但愿如此。

嘿,
敢做敢为敢敢去!
是我这一个夏天的主题曲。

Monday, May 21, 2012

电影介绍——复仇者Avenger


噔!!看到这标志你就知道接下来我要谈什么了。


            哇塞我很想为这部电影做推荐文蛮久了。因为我本身也很喜欢它,甚至打算去戏院看一次3D的影片,可惜还是没看成,一来合宁非常小气地只安排在晚上九点。二来没人陪我晚上去,孤零零的好可怜。

            前一阵子去看这部电影,正好是全国轰动的428当天,约了近乎十个人到GSC戏院看戏,却没有一个敢身穿黄或绿色衣,哈哈。

            不过,除了能跟他们一起出去很开心外,更为开心的是能跟她们中的她一起出去,不过最开心的还是夜出的重点——《复仇者》!(旁注:层递手法正确,名词排法错误!)

            这部电影,在我单是看它的预告就觉得很爽了。因为最近迷上面子书的网游《复仇者联盟》,同样麾下也有钢铁侠、黑寡妇和鹰眼为我战斗。每天都得抽一点时间调派他们出任物打击犯罪拯救世界,美国和欧洲都在我低调行事下就了无数次,想必在雇佣了独来独往的蜘蛛侠后小队会如虎添翼……

            《复仇者》说的是第一个‘复仇者联盟’的成员美国队长冰藏七十年复苏后的世界(说是他作为第一个好像有一点不对,因为看起来黑寡妇才是万年老会员)。在《雷神托尔》那集跌入灰灰蒙蒙的宇宙空间的洛基不知何故竟然回到这世界,并盗走方形能量块以图谋不轨。

            这方形能量块是神盾组织(一个维护世界和平的组织)所发现,一日因为能量波动不定,意外唤来洛基。而鹰眼也因为掩护神盾组织的老大尼克(Nick Fury)而不慎被洛基控制心神,沦为打手。

            尼克受令解决这起风波。为了抓到那远遁他方的洛基,尼克决定从新启用‘复仇者小队’。这复仇者小队是专门为那些身负大本领的怪人所成立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有一个展现手脚的平台,并且引领到维护世界和平的良好双赢用途上。

            复仇者的会员都有一个觉悟:“我们不是英雄,我们是一群怪物。”

            这也是当初复仇者计划不被启用的原因,因为这群怪人怪癖太难控制了,很容易就反噬自身。

            话说回这从新启用的第一代复仇者,名单上有早前加入的钢铁侠,还有无法接受事过境迁的现实世界的美国队长(答应跟他约会的那个女孩都已化为尸骨一堆),一个早在里头打工的鹰眼和黑寡妇(很多人都不知道,他俩曾是夫妻),不打不相识的雷神托尔,还有一个在印度潜修瑜伽及情绪控制的浩克人。

呃,浩克人尚在努力中……

            后来在一次任务中,他们抓到了洛基(只能说洛基除了挨打厉害,根本就是悲剧一场),准备上拷押回基地,却被突然降临的雷神托尔抢回,两方一言不合之下直接开战,打得林木横断,草石皆飞。

            当中处事认真的美国队长对于做事吊儿郎当的钢铁侠也是相当不满,两人咬弦不合,常常想要干架。托尔则和暴怒变身过后的浩克人打过一场架(浩克人很记仇,有看的人就会知道了)。

            黑寡妇也是有她厉害的地方。不是在战斗,而是在收集情报上。入侵电子数码系统或装无辜套出敌情,绝对非她莫属。这整部戏当中她扮演着相当‘吃重’的守门员角色,负责开门和封锁宇宙传送门,哈哈。

            里头我最看不起的是鹰眼,因为他看起来好逊,没有超强怪力,没有鬼魅速度,每天躲在梁上耍孤僻,而且还会被控制心神变成别人打手,根本就弱到不行。但后来看他展现射术的那一刻,我对他改观了。

            鹰眼没有超乎常人的力量,但他的箭有各种功能,他所要做的,只是将箭精准地射到别人身上去,接下来只要让箭的威力发挥出来,威胁一点都不逊于其余的成员。

            尤其他的计算能力相当优秀,风向、引力和目标移动速度都逃不过他的法眼。很多时候他只要看一眼,就知道该如何将手中箭射入敌人眼球,惹上鹰眼绝对可怕。但是,箭弹用尽的鹰眼就是鸡肋,就好像能量用尽的钢铁侠也是个鸡肋,每个英雄都有他的弱点,《复仇者》讲述的就是那在各个英雄故事中叱咤风云的英雄们,如何互补不足,维持一个坚强的团队。

拍摄的时候,原来后面乱糟糟的异形飞来飞去射来射去,都是背景。这细节告诉我们无论做任何事只要把握住眼前的目标就可以了,那些在旁边跳舞的小鬼们,其实都是浮云。

            洛基虽然是个不大中用的魔王角色,但当我看过并了解(欲知详情《雷神托尔》)他的故事后,却为他而感到悲悯同情,想来从小活在哥哥的阴影下,急欲让父亲认可的洛基,有他值得同情的一面。

            整部戏的各个英雄的戏份很均称,每个人占据的镜头也分得很平均。钢铁侠的戏份稍多,但也只是多在他是收拾魔王的关键罢了,我觉得这种搭配刚好。因为托尼·斯达克的性格偏向傲慢和多话,而且也擅于动脑筋,确实有该团队的领袖之风。有了他做故事中的衔接与缓冲角色,复仇者才会平稳地一路走来(说实话一点都不平稳,那是个动辄刀枪起舞的混乱小队啊)。

            这是一个让暴力狂们打成一片的故事,情节是千篇一律的合作打击罪恶,不过武打和特效的部分非常值得一看。

            PS:还是不知道如果看3D的话会有多震撼……应该会很炫!

            还有戏中笑点很多,是一个练腹肌的绝佳机会!

......

            这里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独家新闻。

            话说我除了在《复仇者联盟》(Avenger Alliance)中曾多次率领一干部下们除暴安民,导演罗伊·沃德·巴克(我贵人事忙,都忘了那么长的名字,但记住每一个角色的名字却偏偏忽略导演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所幸……谷歌万岁!)他非常诚恳地邀约我到现场观摩指摘,好让每一位角色的作态能更贴近事实。


      这件事一直被耽搁着,一直到他们片子准备杀青那一天,老大阿Nick才猛然拍大腿想起来,赶紧叫我赴约。  


      那天正好圣诞节前夕,由于大多数奸角都感恩Marvel公司为他们扬名争光,而Marvel又正好是美国厂,爱屋及乌之下,很多奸角都在这天停息战火欢庆圣诞节。我原本也要跟飞船里的女特工约会狂欢,连托尼都帮我们订好派对地点了。 


      但就是因为这部《复仇者》的最后杀青,导演坚持要我们去参观,我原本不想去的,但没办法,随叫我的上司阿Nick不放人,我不想被他那独眼阴狠地瞪视,所以没办法之下只要遵其命,从其事。 


      “各位大大,你们幸苦了。”那天纽约市下着雪,甫一开船舱飞雪就涌了进来,导演裹着寒衣哈着气屁颠屁颠跑来寒暄。 


      “你们还没开始拍吗?”我冷静地反问。 


      “还没还没,现在雪有点大,我们可能把大战外星人那一幕放在飞雪连绵的冬天。”他不断哈出白气。 


      “又再是决战在冬天?”我还没说什么,美国队长就皱了眉,他很讨厌冬天,冬天会让他想起那段冰冻七十年的无聊时光。 


      导演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没办法啊,本来我们是要在七月夏转秋杀青的,可是您们日理万机,抽空不得,我们也就等到现在了。” 


      本来我想叫暴风女(storm)帮我们弄走坏天气,可是我忘了前几天她才跟另一位特工‘杰’一起到中国出任务,至今未归,可能是在那边过圣诞了。


      没办法了,我打一个手势,托尔从怀中拿出一块蓝濛濛色的方块。 导演直接瞪大眼睛,结巴道:“这……这……是……” 


     “能量方块。”我拿出防辐射墨镜,递了给他,接着道:“我们上次成功切出了一点,留给雷神用,方便他在人类界和神界来回。你还是戴上墨镜,不然眼球可能会被辐射灼伤。” 


     “是是是,这下可好了,可以按照原本的计划拍片了。”导演眉开眼笑,动员开工。


     一班大牌戏子在帐篷内翘脚等得极度不耐烦,不能怪他们,但是这部片就让他们空等五个月,拍不到最后一幕片酬就拿不全,就算是谁都会觉得赌懒。


     接着,将能量块放入凹槽,小能量方块的能量足以令这一区域的气候回暖,然后我们决定用飞船的照射灯充当阳光,一下子纽约市回复成白天,引起居民们的侧目。


     我正在一一引荐自己的部下英雄给导演和工作人员们认识时,非常在意自己的角色演员要拍得美美的黑寡妇突然跑来告诉我,她无意间拍到一些图片,觉得或许很有炒作价值。 


     我看着她无奈苦叹,道:“唉,都快晋级level 9了,还改不了八卦的毛病。”但我还是老实地接过照片。 她吐了吐舌头,欢愉地跑去跟饰演黑寡妇的Scarlett Johansson分享心得。 


     我接过照片,有些吃惊。


洛基色迷迷图



    原来…… 


    话说洛基在Avengers里惨遭每个角色轮流轰杀,就连自己曾经的小弟鹰眼都阴了他一下,唯有美女黑寡妇不曾跟他干过架,他对此感恩于心。 


    可是他知道自己是坏人,永远无法跟正义的代表——黑寡妇在一起,就连报个恩情都不行。 于是他向他的大哥托尔说:

哈哈哈,没有point

上述故事纯属虚构,而图片是从谷歌找来的。


Saturday, May 19, 2012

告白



在家里写了两篇,但都觉得不大适合放上来。
于是尝试写第三篇,豪华白金超精华版本。

说来话长,长话短说;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我栽倒了。

原因?也没什么原因。大概是我一厢情愿大过或等于现实,所以得到了一个代表负数的答案?

但是打击没有预料中的大,原以为是自己反应迟钝,神经末梢到大脑需要几光年的距离。

并不是……

我只是提前接受,早就准备习惯罢了。

话说回来,之前说的改天换地,不是指部落格那种小儿科。
这种说出自己的感受,对于我来说,需要更大的勇气。
记得有一种游戏叫真心话,大冒险。
那是被选中的人,如果不要说真心话,就得冒险干一件很勇敢的事。
我想以我的状况,无论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结果还是一样的……

现实生活中,
我并不胆小,但怕事。
我不胆小,但很多时候我会顾虑得太多,
害怕接踵而来的麻烦事,
以致做事很被动,不敢争取。


但对于告白这件事,我宁可承认自己勇气不足兼怕事。
妈的,我竟然怕告白!!
我很怕告白,怕到像蘑菇一样!(啊咧?蘑菇?)
亲手画过后,才知道这种可爱图画的难处,所以不要小看任何事物,它可以精致得可怕!





不过我还是成功了,
成功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证明了自己拥有追求爱情的果决,
我不再怀疑自己。

感情这种东西,还是让它自然发展下去吧……

Friday, May 18, 2012

一首诗


一首诗

昨天刚放上去为朋友赋的诗,
另一位朋友问我,有什么唐诗介绍?

我说,诗人张家伟所提的《一日忆起面档 送友人》不错。

他说,那首诗不错,只是最后两句那个张家伟诗人非常任性地加了两个英文字,反而坏了整个诗韵,非常不好写(人家要拿来写行书的)。

所以我再仔细找一找,终于找到诗人张家伟生平的作品。

原文如下:

《壮士征》
不劳万里长风相送远,
鸿鹄之志尚存道不孤;
但求路途荆棘心不动,
他朝归来伊人共淡泊。

一首九言诗,只是不知道隶属绝句还是律句(应该是绝句)。

这首诗写下了二十岁那年张诗人对于某件事的感触。
只是不知道张诗人后来如何,是不是遇到人生中的波折坎坷,
到底日后他是否完成了二十岁那年对自己的承诺?
不知道耶?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我Google不到你。
我想,张诗人离我,大概是最遥远的距离那般‘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