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7, 2011

原来•喜欢

原来,世上还有这种喜欢人的方式。

初次见面时未必要一见钟情,

她的长相或许让我惊艳,或许没有,

但一定会在你心中留下烙印。

彼此没有什么亲密的联系,

没有嬉笑怒骂,

没有打情骂俏,

说白了,连互动都没有。

但,心底就是有那块烙印。

偶尔一个回眸,会让烙印加深,

不经意的微笑,会让烙印加深,

她纯真的举止,会让烙印加深,

过剩的想象力,会让烙印加深……

不停加深,一次更甚于一次。

一直到有一天,她在我梦里出现,

强烈而特殊的情绪在梦醒后残存,

我知道,我又有了梦中情人。

我对她的五官不是很清楚,因为没有刻意去牢记,

她的声音,勉为其难地记住了些,但没严重到出现幻听,

她的身高、她的身材、她的气质什么的,

我都没有太过仔细去记住。

我太过健忘了,很多记忆一下子就会模糊,

所以她在我心中好像一个‘概念’,即朦胧,又美丽。

如果以理性去剖析喜欢上她的原因,

我可能一辈子都得不到具体的答案。

因为烙印深刻了,

她的存在,在我心中已经是必然,

喜欢她,好像只是一道潜意识的执行命令,

再也没有过多的解释。

我心中的土地很柔软,

一个不小心就会留下痕迹。

而她就是那个过路人,

路过时带着飘渺和神秘。

我不知道,这对脚印何时才会淡去,

所以我给了自己一点时间,就半年吧。

如果半年后烙印依旧深刻如昔,

我会坦然说出一切。

即时,

我所求不多,

只是一个温暖的拥抱。

希望你不要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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