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16, 2010

歌唱比赛

有一件事,不得不让我巨细靡遗地述说一番,因为它的每一时每一刻都那么令人感动,值得我耗费心思去记载。

望穿秋水,不知过了多少个日夜,原本还有一个月距离的钟中歌唱决赛,已经到了我面前。

但我不紧张,因为我不是参赛人。

我反而感到期待,因为这或许是我整个中学生涯里,第一次也最有一次来这种歌唱活动了。

我很期待,因为这次方愉会来伴奏,而炳娟将献唱。

拿出花了昨天一个下午制成的蛋糕,我将之切成两份,打算送给两个人。

而受到我这份礼物的两人,都感到有点意外。其实,该感到意外的人反而是我,因为我原本以为自己的礼物会很寒酸,一束小野玫瑰和两块蛋糕,好像小家子气。

但幸亏对方很开心,这让我很欣慰。

甫一入场,我们频频更换位子,终于和振达他们选到一处适合加油打气的地方。凯梁也带来他的镭射笔,可以映出美轮美奂的青色光影。

不久,比赛就在两点三十分开始了,而炳娟是第七号选手。

但就在第一位选手上台歌唱后,在台下的我就暗暗吃惊,原因是我低估了学校的歌唱水准。没想到这十二位参赛者当中,大多数都可以唱得很好。

每个能跻身进入决赛的选手,果然有几分门道。

至今我才知道,一个人在台上歌唱的好坏不全在于歌声,还得看一个人控制气氛的能力。有时候,自己全情投入而声嘶力竭地唱,在别人眼中却和无意义地大喊喧闹没啥两样。

大家忙着说话,意图稀释空中弥漫的紧张气氛。

后来,炳娟和方愉上场了,我则充当摄影师,拍下自己人生中第一个四分钟有余的短片。

可惜,炳娟的表现有点失水准,刚开始抓音不准,后来歌声升降的部分也有点僵硬,而后又一些地方些微走音。不过,融合脸部表情和情绪表现看来,炳娟的歌声虽然悲愤欲绝,但因种种因素无法深刻带出那种感觉。

我没资格说那种专家所说的专业术语,但至少我是这么觉得。

最后成绩出炉,炳娟不‘从’众望,落选了。

虽然遗憾,但尽力就好。比赛中最好的结局,莫过于赢的尽兴,输得心服。不是她差,而是别人唱得很好。

对了,忘记说,炳娟选的是轰动一时,家喻户晓的《my heart will go on》,司仪笑译为《我的心将会一直走上去》。

这首歌,是我在为一个人而品尝着单思之苦时,彦吉送给我的曲子。可惜歌曲依旧那么好听,但我对那个人的心意,却已模糊而变质了。说到底,这首曲子也无法让我的心一直‘走上去’。

原本这件事我有些淡忘了,但就在炳娟比赛前一个星期在班上献唱此曲时,突然勾起我的记忆。

那时,我为她的歌声感到惊为天人,她的咬字很明晰,有一种特别的西洋腔调。那一刻,或许说那一刻至今,我都相信冠军非她莫属。当我写着这篇文章时,心中的背景音乐就是这首曲子,一直一直,萦绕在我心坎里。

或许是因为我喜欢着这首曲子,更是因为这是朋友所唱的曲子。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就好像一股冲动,让我认定方愉是个高手,也让我认定炳娟是个作文高手。

曲终人散,或许是当时最佳的写照。可是我们偏要等人潮散去时,在台上绕着一架钢琴,欣赏着方愉展示的无双琴艺。

软磨硬泡下,方愉拗不过我们,只好弹一首钢琴曲。这首琴曲在世界上不算著名,但在青少年一代大概也略有所闻——正是周杰伦的《The Secret》。

话说戏中的周杰伦和女主角皆因弹奏了这个曲子而回到过去。然而现实中方愉无法让我们回到过去,却让我稍稍回忆起两年前的自己,那个曾经花半年多的时间去弹奏这首曲子的我。

在最后一声‘叮’后,大家都拍手了,内心大概都很是震撼。

我也不例外,但我震撼的是时隔两年,为什么方愉还可以弹得那么顺?因为我早就把那个曲子的指法给忘光了,可是方愉还记得。而且最后一段落音如此准确,妈的!不佩服也不行。

后来大家起哄要我弹奏,不过我弹得太烂了,而且我是那种没有琴谱就超级不自在的人,所以……跳过。

最后,也不知道是谁先嚷着回家,大家就一个接一个地回去了。我和文强回去了,一场历时三小时的歌唱比赛之行,夹杂着我赛前的期待和赛后的愉悦,就这么地结束。



P/S:方愉,不知道我的影像拍得如何,连后面那些猴子装疯卖傻的一幕都拍下了,还不赖吧?距离你的离去,还剩下不到二十天了,不知几时你才得空,正式教我伴奏。

炳娟,你唱的华语歌还真是一般般地好,可能是我听习惯这类型的歌曲吧。但你的英文歌真的很好,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听到。你赞我是个住家好男人,我却只能说还没到那种地步吧。我的习惯、性格和脾气都尚未称得上‘好男人’哩。

凯梁、海妮、俊智、忠霖和文强,对不起,让你们听到大失水准的曲子,有机会我会补回去的,现在苦练中……

总而言之,自己的心思能够被人喜欢,感觉蛮不错的。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