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论事.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论事. Show all posts

Friday, February 25, 2011

对于李佳薇的一点感想

前天心血来潮买了份《学海》,

想说见识后浪坊的文学作品,

却在艺人专栏发现到一篇很有趣的文章。

如今,最为火红的话题是什么?

在别的地方我不知道,

但说到唱歌,就不得不提一提李佳薇。

据学海的说法,

自从她在星光夺冠后,

开始出现一个名叫‘李佳薇’效应的热潮。

开始有很多企业家啊、音乐人啊什么的,

纷纷站出来赞扬这位海外扬名的女孩。

而后,

也有的是出来说几句场面话,

什么不希望人才外流啦哩噜叻咯~~

自然而然也会出现那些

以揭发及剖析这种现象为乐的评论家。

对此,我也有点手痒的,

想写一点自己的感想。

我从来都没有追看《超级星光大道》的习惯,

想来日后也不会有这种习惯,

对于李佳薇的事情,

我也是在新年期间和朋友抬杠时才知道的。

后来在youtube看了她的演出,

觉得很不错,

很荣幸!

想来心中那份犹有荣焉的感觉,

是因为沾了同是‘大马人’的光所致。

只是对于某评论说大马人民小题大作,

受李佳薇效应影响而盲目崇拜芸芸……

我微感不以为然。

是的,

她是得了冠军,

听过她唱歌的人也会认为她有问鼎的资格,

因为她确实有这个实力。

还记得半决赛时那个叫陈建宁(好像是)的评审说过一句话,

所谓的艺术家不是那种随意任性的人,

相反,

艺术家的天马行空是来自对自己的自律。

陈建宁音乐人把李佳薇的努力形容得多么贴切,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

要唱首歌,不难……

要唱好一首歌,却也不容易!

一首歌的美好感觉,是要经过多少完美细节的累积呢?

连每个细节都不放过,如此努力的人,怎能不夺冠呢?

她的实力是倍受肯定的,

她的杰出表现是可预期的。

但她今时今日的成果,

却不该是什么效应,

什么炒作所致。

这样子说话,

是对她的努力的侮辱。

报纸说,李佳薇夺冠这件事在台湾根本算不上是个大事,

或许连娱乐版头条都登不了,

所以作为大马人应该维持一个国民该有的风度,

不要脑子一发热就‘大马之光’‘我国之光’‘Malaysia Boleh’地喊个不停。

冷静点思考,

李宗伟如果在羽球赛蝉联什么的,

不都比谁都有资格称为‘国家之光’吗?

嗯嗯,

看来连写这篇评论的人都有点脑子发热了(方丈曰:施主,你着相了!)

就好象崇拜偶像般,

把李佳薇当神来拜何错之有?

如果真的要说,

至少崇拜的算是本地艺人了吧,

不是一直说支持国货吗?

想来两者之间也是有一点异曲同工之妙也!

同样地,

对于台湾,

一个大马人夺冠好像没什么了不起,

顶多一些小肚鸡肠的会觉得面子挂不住罢了。

但换个角度想,

如果今日不是李佳薇夺冠,

而是你的某个十八祖宗都沾不上边的亲戚胜出,

恐怕你都比谁还疯狂吧?

如果那个人还是你的朋友,

那就算只是有过几面之缘的也会争抢着相认吧?

这就是之前我所提到的‘犹有荣焉’了,

只是一份虚荣心,

然而若非大马人是难以体会的。

也有一批人,

是在李佳薇出名后,

专上传她以往的比赛录影,

包括《新秀大赛》被有眼无珠的评审所淘汰的时候。

大家都大骂我国评审有眼无珠,

可事实上够格当伯乐的人有多少?

那些星光的评审敢说自己没看走眼过吗?

恐怕异日如果孙晓亮和舞思爱大放异彩时,

又会有多少人跳出来骂他们有眼无珠了,

可是这样子讲话,

对得起今天的李佳薇吗?

对得起当天自己所下的决定吗?

我敢说这世上多数评判都是没有鉴赏能力的,

因为只有懂得何为‘欣赏’的人才有资格论说和赏析。

评判只是个人肉尺度,是基于比赛规矩、形式、方式和个人喜好进行鉴别和批判。

只有最接近真实的评论,

却没有衡等于正确的评论。

而说大马评审有眼无珠的傻瓜们,

其实我们都是傻瓜,

大马是个专门进口昂贵器材,出口人才的奇怪国家,

这是屡见不鲜的事了。

严格说来,

世上可有冤枉路可走?

如果没有当初的一切,

就不会有现在的李佳薇。

当时评审若不是懂得批判,懂得睁开眼睛说瞎话,

就不会有今天严以待己,力求完美的李佳薇了。

至于李佳薇效应?

说穿了是否真的只是因为她占了‘第一次’的便宜?

想来也是对的。

就好象登上月球的我只记得阿姆斯特朗,

至于剩下的,

就算付出和阿姆斯特朗同样的努力,

也注定不被我所记住。

因为他们走的是前人的路,

而且并没有走得更远,

于是他们的脚印被前人所遮掩起来了。

李佳薇在星光夺冠确实是史上第一遭,

但我们就该对这‘第一次’带来的效应和热潮感到不屑吗?

不!

她所摘下的1st blood,

历代新秀冠军能做到吗?不能!

戴佩妮曹格梁静茹能做到吗?不能!

周杰伦王力宏能做到吗?不能!

后人能做到吗?本来能,但因为李佳薇拿去了,所以也没这个‘后人’了。

这么说,这第一次是需要多么精准的‘巧遇’?

而且还要确保李佳薇参赛前没有任何人做到过,否则怎么配称为‘史无前例’呢?

如此想来,所谓的李佳薇效应非她莫属了。

而她不是纯靠运气,

因为后人如果要在同一条路上再次被我国人民当成‘国宝’般崇拜,

除了要那大赛冠军,

至少还得连续四次满分,

狠狠压倒其余的参赛者才行呢!


Friday, September 10, 2010

信任

今天下午送货到特洛昆岜,
途中在马来乡村停下车子,
原因无他,
因为刚好一位友族订了蛋糕。

对了,这里的友族同胞,
是马来人。
他不是顾客,
他只是代朋友接收我们的蛋糕,
因为新年嘛,
他们喜欢买蛋糕回乡祝贺。

这位友族,
有点特别。
我们素未谋面,
又无任何瓜葛,
彼此的关系隶属店主和顾客的朋友这种疏远的关系,
但他不嫌天气热,
穿着传统服装到油站附近等待我们的到来。
手里还拿着一瓶雪碧汽水,
说是新年礼物。

我有点感动,
虽然很多时候,
别人的示好,
尤其是陌生人的友善,
背后的动机不得不教人提防。
这和我们祖先传承下来的一句话,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有莫大的关联。

可是我还是很感动,
或许十年后,
再次面对他人的热情,
我会疑窦尽生,
也会嘲笑今天的我,
因为我的行为,
好比小孩受到了陌生人的糖果,
是被骗的前兆。

但,
我感谢今天这一幕,
让我看到了国家有救的希望。
是啊,
如果这份热情,
这点温馨,
可以再扩大一些,
不让乡民独有,
让我们这些惯于在尔虞我诈的社会打滚的大人们,
拥有这份无邪的心思,
那该多好?

其实,
友族也是人啊,
他们也是会思考、会吃喝拉撒睡的人类,
都拥有人性最初的纯真和善良,
凭什么,
我们可以从外貌判断他人的品性呢?
为何我们一定要闹得水火不容,
干嘛我们要蠢得听从政客媒体的唆使,
彼此残杀?
大名鼎鼎的黄明志也有很多友族朋友啊,
我们需要因为待遇不公,政治腐朽,
而迁怒无辜的人民吗?

那些排华主义、种族歧视,
都是阻止国家大同的绊脚石。
偏偏政客最喜欢带上面具,
笑着煽动彼此的仇恨,
借此获得更多更多的族群支持。
我想起小时候,
和母亲的朋友到乡村,
一起吃糕点,
踢足球,
我还喜滋滋地告诉一位马来大婶,
乡村生活好好玩。

至今回想,
原来我小学第一个交到的朋友,
是个混血儿,
他身负华裔和马来族的血液,
名字是华人的,
肤色是友族的。
但这无损我们的情谊,
我们哈哈大笑的时候,
就纯粹开心的时候,
没有勾心斗角,
没有彼此仇杀。

在这里,嘲笑一下自己吧,
比起儿童,
我们竟然少了一份包容豁达的心,
所以我决定了,
放下心中那点执着,
尝试认识多一些友族同胞
抱着世界大同的理想。
这一点,明权无疑是做得比我好的。

Thursday, July 22, 2010

文学境界

今日就来一篇古文文章吧。

古今文学之大成,可以金庸笔下独孤求败所著十六字囊括。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不滞于物,草木皆兵。

文学大师,虚怀若谷,处事低调,此乃无锋重剑;以前白字眼带出引人深思之意,是为大巧不工。

无论何事,须练至收放自如,乃至叙景以文,而非以文叙景。前者以心御文,是为上乘;后者以文御心,是为下乘(意思是说,前者懂得在众多文字当中找到适当而精辟的字眼,而后者却是为了符合某个绝句而强行扭曲自身想要表达的意境)。当到达此境界,已不滞于词,文学之道已达随心所欲之境。

草木皆兵,即有世上万物尽在我手,诗兴一发,草木土石皆可为题,借题发挥。若非熟练运用、出口成章,深知每一字之意蕴者,无法达到此境界。

欲达致上述十六字,必从三处着手。

其一,活学活用。

其二,满腹墨水。

其三,饱经世变。

只懂活用者,虽可举一反三,引人入胜,但词汇有限,犹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仅文学底蕴深厚者,虽出口成章,满腹经纶,却不懂得运用创作,所言皆是前人之言,不懂深思,无法进步。

前两者重要,但其三才是重中之重。

纵然文笔再精湛,亦隶属技术范围。缺乏精神,如同美诗缺乏灵魂。而失去灵魂,美诗亦不美矣。若非饱经世变,何来感慨?若非历尽沧桑,洗尽铅华,何来超然脱俗之气质?若无感慨与气质,何来一针见血,令人闻言即拍案叫绝之诗词?

由此可见,三者缺一不可。

Wednesday, July 14, 2010

富贵

活在世人共同努力建筑的游戏世界里,
玩着游戏的世人,
总喜欢羡慕大富大贵的人家,
希望自己也有那非富既贵的命格。
因为富贵其实是一种作弊器,
在这世界,
只要富贵,
几乎可以为所欲为。
当然有远见和野心的,
会追求更令人心动的权利。
只有掌控权利的人、见过别人如何玩弄权利的人,
才懂得何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但这次论的不是权利,
而是富贵。

仔细解剖‘富贵’一词,
到底蕴含着什么秘密?
为何大家都如此疯狂地想要得到它?
朝思暮想,梦中亦想。
但大家所追求的是否真的叫做‘富贵’?
还是大家心目中的富贵只是个别名,
它的真名叫作‘钱财’和‘欲望’?

我不想把富贵神圣化,
也不是因为得不到这两个字,
于是把它悬挂在大家都要仰望的角度,
或把它现实和简化。

在反省之前,
我也是那众生之一,
这不能怪我,
杜甫的“富贵与我如浮云”。
也显现出杜甫对富贵二字的理解。
富贵,往往和钱财少不了关系。
但,
心灵富足算不算是富?
举止优雅贵而不恃算不算是贵?
人人所渴望的钱财,
只是富的一部分,
然而得到那一部分后,
很多人都想方设法,
保留并复制那一部分,
殊不知钱财再多还是钱财,
在富贵二字之中钱财占据的不是全部。
只有一群人掌握了千金散去还复来的道理,
用这些钱财富足了自己的灵性和品味,
于是产生‘贵’。
当中趣皮士(trippies)就是指这一群人,
他们另类于二世祖,
而是贯彻贵族的精神,
由里到外都散发着贵气和优雅的气质。

贵也不是指‘骄矜和娇弱’,
那是一种处世和对待人生的方式,
但以世人来说,
贵就需要大量金钱为支柱。
但电视节目、报纸、书籍都再三强调,
所谓的富贵其实可以很简单。
修身,身心富足,法喜圆满,是为富。
修心,涵养极佳,不骄不躁,是为贵。

现在想来,
杜甫的富贵与我如浮云并非指财富,
而是指他心中已得富贵,
外在富贵一字如浮云般,
不再渴望、可以任其自身自灭了。

Monday, July 12, 2010

自杀艺人

有时候,
我们会在报章上,
读到一些令人惋惜的新闻,
其中最轰动的,
莫过于艺人自杀了。

不得不认同,
艺术是一种由感性和灵性主导的行为,
若非有那么敏感的心和空灵的精神境界,
如何写出感人肺腑的文章?
如何谱出悦耳的经典乐曲?

但凡对艺术执着至痴迷者,
或许都少了一点理性。
因为想要巨著现世的疯狂想法,
导致艺术家们迫不及待地想要完成一件事。
而极端的情绪,带来激烈的感受。
有时候,是这些极端造就艺术之美,
而极端思维却也是自杀的原因。

这点我或多或少可以理解,
因为他们预见了未来,
自己恐怕无法再超越刚诞生的作品,
自己已经站在人生的最高峰,
于是想要在名利荣耀的照耀下,
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或许是眷恋功名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自知凡事没有永恒一说,
深知踏上人生巅峰后,
接下来将是无可逆转地走下坡,
于是以自身为艺术,
强行将最美停留众人的脑海里。
就算经历时间的洗刷而沉淀,
但众人的记忆里,
依然有一个张国荣、一位陈百祥。

如果将来某一天,
我的人生顺遂了,
技艺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巅峰,
或许遗留一部著作后,
我可以了无遗憾地提前结束生命。
这无关人性自私、亲情伦理昂或友谊与爱情。
极端艺术家的首要条件,
就是把灵魂献祭给艺术。
完成艺术之后,
艺术家的灵魂将因此而残缺,
因为他们把灵魂都注入在艺术之中。

呵呵,
我很快打断这不务实的想法。
另一个自我说,
人生之中,跌峦起伏,
所谓的巅峰又何止一次?
或许在呼出最后一口气的前一刻,
我才真正达到自己的巅峰。
或许我再也超越不了自己的作品,
但人生路长,只要锲而不舍地钻研,
经过某种机缘磨练下,
我可能找到一条出路,
远眺更为辽阔的世界。

Monday, July 5, 2010

文学与小说

从九把刀的零碎记述得知,
台湾某些出版社似乎对文学和非文学性质很是执着,
或者说,
他们习惯以这类型的性质去判断一个人的作品,
是否能登大雅之堂。
而所谓的文学,
通常是那些散文或短片小说,
或诗集词赋,比如三毛所写的就是严肃文学。
而九把刀写的,
就是非文学性质的大众小说。

由此看来,
文学和小说其实可以分类的。
文学作品好比丹药,
一服入口直接奏效;
小说却是一道药膳,
长期服用,效果才会显著。

文学作品大多数是作者的经验之谈,
以娴熟的文笔抒发心中的看法和情感,
直白或以一点讽刺性的言论感慨人生。
又或是古人文学、
外国著名翻译文学如《战争与和平》、《达文西密码》。
又如梁文道的《我执》。
文字赤裸裸摆在眼前,
让读者共鸣并了解其内涵,从而对知识、人性上多一分认识。

而大众小说显然没有那么高明,
既然说好是大众,
也就是说内容是平白易读的,
同样是小说,
但很多人(或者说很多自认有素质的人),
非常看不起这类型小说。
至今,
能够籍大众小说而让人认同的,
似乎只有金庸古龙黄易等人。
相较于几十年前,
如今网络发达,
生活日渐富裕,
写小说的人也变多了,
泛滥成灾的普通小说也很多。
内容千篇一律,
语法主题并不鲜明。
所以很多人宁可读一些深奥的文学书籍,
也不愿花时间在一堆堆烂书中寻找值得一看的小说。

但小说的构成似乎快要不在文学的范畴之内了,
它无需过于高深精湛的文笔,
只要心思缜密,
有一定的语法水准,
谁都可以写小说。
尤其是言情小说,
阐述的既是紧贴于现实的生活小说,
更是很多人所钟情的。
小说的架构也不同于抒情散文和诗篇,
作者犹如半个导演,
抒情之余,
还得冷静策划剧情的全程,
让伏笔首尾相连,
剧情高潮起伏。
才能引人入胜,让读者继续读下去。

所以说,
小说就像是药膳,
药效只是辅助,
最重要的还是味道的好坏。
小说可供消遣,
也含有哲思的成份在内。
但作者不可直接说出来,
往往得花上好几十面,
甚至贯穿整本小说,
才能带出作者想让读者感受到的感觉。
比起所谓的严肃文学,
大众小说的优势在于
浅白易懂,老少咸宜。
它无需个人亲身经历,
无需在第一行字句中就求得共鸣,
读者只要愿意读下去,
就会有一种代入感,
仿佛自己就是主人翁,
主角的经历就是自己的经历,
自己花了几个小时的阅读,
却过完了另一个世界‘自己’的一生。

这也就是严肃文学的缺点,
因为文学就是艺术,
艺术是一种狭隘主观的东西,
有时候境界的差距,
导致读者读得一头雾水、索然无味,
因为频率不一样。
就好象丹药,
虽然效果很猛,
但不是每一种药效都是我们所需要的,
一个搞不好还会伤了身体。

而大众小说就是药膳,
菜肴香味中掺杂一点中药香。
其功能不是讲求治病保健,
而是改善菜肴的味道,
读小说,
就像吃一道好吃的菜,
是为了体会其中的感动而读,
什么强身健体都只是其次。
然而,
小说的火候并不是那么容易拿捏。
如果只为了疗伤治病而煮的菜,
难免会因为中药过多导致菜肴变苦。
这样与其吃药膳,
不如直接吃丹药来得有效率。
倘若只是为了赚钱而写小说,
其中不但没有值得思索的人生道理,
小说的商业味道也变得很重,
浪费读者的时间、精神和金钱。
那就不叫做药膳料理了,
那叫快餐与零食。

Sunday, June 13, 2010

论输赢

刚看过万成的《春蕾》
有点感慨。
其中他提过一件事,
在主观的艺术里,
输赢是肤浅的。
因为评委也是人,
他们的论评只是代表他们的立场,
或许你觉得好,
但他觉得不好,
于是艺术变得主观了,
就像菜肴的美味与否,
全凭个人喜好。

但我觉得,
在如此主观的艺术里,
我们肯定不是第一个发现所谓的评委‘不公平’之处。
那为何还要举办音乐演奏赛?
当大家都觉得评委不公时,
为何还要参加比赛?
明明知道胜负价值很是低廉,
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参加比赛?
不是很犯贱吗?
如此说来,
得不到冠军的就要腹诽评审的品味问题,
质疑评审的专业程度;
而得到冠军的就要接受万千人的嘲讽,
比如什么走狗屎运啦、刚好某某神走过啦……

如果比赛真的如此让人难堪,
那干脆不要比了,
直接开几场槟城巡回演奏,
乖乖地享受音乐的乐趣就好

在这里,
依稀记得在网上读过这么一段故事,
一个人曾立下梦想,但在初步实现他的梦想时,他说:“不用紧,来日方长。”
然后,在考试快到了,他说:“考试不好不用紧,我读书不是为了应付考试。”
然后出来社会,他就说:“不管当初梦想是什么,先趁年轻多捞几笔钱再说。”
到了尔立之年,他说:“哼,梦想果然是骗小孩子的玩意,无稽之谈。”
到了四十岁,一事无成的他就会说:“没关系,最重要的是过程,至少我享受了人生的过程。”
到了五十岁,他就说:“失败不用紧,重要的是你学会了什么。”
到了六十岁,蓦然回首,他才道:“唉,如果当年怎样怎样,今天又是另一番新景象……”
到最后,他就每天回想过去,在需要做抉择的人生分岔路途中,不断做出推测假设和幻想。他幻想当年如果跟某某人一起出国深造会怎样怎样……他想起当年如果肯发奋些读好一点的大学会怎样怎样……

于是,他带着幻想进入棺材,一生就这样结束了。

说了那么一个长篇大论,
我想说的是,
我们总是在为自己的失败找借口。
总是用千种方法来解释自己的失败。
然后不停地说一些慰藉自己的话,
一步一步,慢慢地偏离自己原本设定的路途。
当比赛失败时,
我们只好说一句:“没关系,是评审没眼光,不是我技艺差劲。”
不然就是一句:“不要紧,音乐最重要是用心演奏,只是为了应付比赛的音乐最是差劲,可谓靡靡之音。”
妈的,如果真的会那么想,那你参加比赛干嘛?
难道是为了趁这个机会展示自己高超的精神境界和涵养?
为的就是在输了以后来这么一句欠扁的自慰语?


所以说,
不要看戏看太多,
说穿了彼此都是很在意成败,
有谁能有‘是非成败转头空’的觉悟?
那些是老头级人物才参透的人生哲理,
就凭你无意间听过人提及,
或在电视上看过别人的一点故事,
你就真的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坦白说,
我不明白,
我始终不明白!
我对于什么勘破红尘不在意胜负的道理的理解,
就仅止于别人说这句话时的第一印象。
谁能够淡薄名利?
当遇到自己不得不和他人比较的时刻,
那胜负,
是否依然可以看开?
但当你被一向认为是弱者所反败为胜时,
当你阴沟里翻船时,
你是否还能说‘看开’二字?
恐怕不能,
即时又会怪天时地利,
会怪自己不过是一时大意。

呵呵,
勘破红尘?
你勘破的只是别人的红尘,
那不是你的‘红尘’
除非自己亲身经历,
否则哪里担当得起‘勘破’二字?

Saturday, May 29, 2010

发型

昨天谈到发型,
意犹未尽。
所以今天再次说起有关发型的文章。
如上回所言,
多数男生都喜欢长发女孩,
朋友的部落格也写过,
头发是女人展现风采的手段之一,
由此可见头发的重要性。

这里想说的是,
世上发型千变万化,
就算是长发,
各自所喜欢的类型也有所差异,
不能一概而论。

个人超爱长发,
方愉说我长发癖,
没办法,
谁叫我第一个和第二个喜欢的女孩子
都是长头发的。
对了,你或许会问,
那我的第三个喜欢的女孩子是什么发型?
……
歹势,没有第三个啦。
说起发型,
从头柔顺到发尾的长发,
我喜欢。
但对某某洗发精广告的长发,
那种浏海搭配那种微翘发尾(自行想象),
有点反感。

最喜欢的,
莫过于日系长卷发。
我觉得,
只要是女生,
做起日系长卷发一定超级好看,
超级漂亮。
或许你可以说,
不是任何人都适合长卷发,
但我可以告诉你,
只要懂得修饰,
任何人都适合长卷发。

为了写关于发型的文章,
昨天上网查找一点资料,
赫然发现日系长卷发只是个统称。
就好象喜宴上的第一道菜,
虽然都叫‘五福临门’,
但‘五福’未必是同样菜色。
同样地,
日系长卷发原来也有它的小分支,
有的长而微卷,
有的长中带有大波浪发型,
有的卷得犹如刚烫过发,
有的可以扭曲成闪电符号似的卷发。

既然日系长卷发五花八门,
那到底是如何区别它和别人的发型之差呢?
最为明显的就是浏海了。
可以看到,
日系长卷发的浏海
头颅部分,
都是直而柔顺的。
到了脖子开始的头发,
才慢慢变得卷曲。
同时,
个人强力推荐黑色发质,
东方美人有她们的魅力,
而头发就是其中之一。
与其染成别的颜色,
不如留下一头黑发吧。
乌黑亮丽,
才是头发最为动人的地方。

及肩长发也很可爱。


这个头发乱中有序,看起来像刚睡醒,却是另一番迷人。



嗯,真的觉得……
果然是长发比较好!


这是典型日本长卷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