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她默不作声地跑到新加坡筑梦,
没有预兆,差点突然就在我生活中消失。
好在后知后觉的我,在发现到时尚未算迟。
过去的日子,碰面的日子变少了,
能好好说上话的日子更是少得可怜。
有时候很想问,在那段路茫茫的日子,
怎么一个一个都去跑到外国寻找筑梦材料?
我将自己比喻成檞寄生,
而心灵中赖以寄生的宿主一个个离去了,
有点惶恐。
然后想想,
再想想,
这女孩走了……嗯,我的意思是离校出国去了,
真的,似乎没为我的日子带来什么不同。
或许已经习惯不相往来,有时候身在同一间学校,同一片屋檐(进修院的屋檐可长得很,横跨囊括我们这些班),却鲜少来往,我是休息节足不出户的怪人,所以真的习惯了不见面,彼此之间……
我记得高中六年初,那时她还未出国,彼此还在同一间学校求学。
但我们寒暄的开头话竟然是:“好久不见,近来过得怎样了?”
令人莞尔,根本就不像同一间学校该问的问题。
这件事被我淡忘了,就如友人刚赴台湾的那段时日,一下子被搁置在脑后。
然后,直到有一天,突如其来的一封简讯,一排陌生的号码组合,
‘家伟,我到了槟城。’手机颤动。
‘哦,这位仁兄你是谁?’我回传。
‘薇敏,你的兄弟!’半响后。
‘哦,好吧,欢迎回来,得空找我出去吧。’我依稀记得,简讯写得很敷衍,胸前那本厚重的化学参考书压得我兴奋不起来。
根本没意识到,何谓高兴。
至某一天,书本被放下了,一种叫做回忆的录影带画面才开始倒带。
原来想念可以来得突然,只要沉寂的念头被牵动即可。
脑中出现好多往昔的段落,
才发现原来我错了,想太多,闹脾气,错失了好多东西。
想挽回,也迟了。
所以,朋友们,让我们珍惜彼此,我不会再错过你们。
XXX
对了,说回这件事。
那天下午,挨着等薇敏与家人吃午饭,等到一点多。趁着她说再等十五分钟的空档,我先开车塞塞塞地塞到顺勤家去,载了人再塞塞塞到她的家。而时间点上竟然刚刚好,在这里得先佩服自己的神机妙算。
她头发变长,从酷敏变回薇敏。人还是清瘦而俏丽的,就是皮肤的黑色素更上一层楼而已,其他的好像没变。
啊,对了,她说华语的时候带一点洋人腔,大概太久没说华语,生疏了吧。
她说,她曾答应父母下午一起吃午餐,又答应和我们外出。为了孝义两全,才会有些迟到……其实我不是很介意,相反,应该觉得庆幸,是吧?
之后,我们开开心心,浩浩荡荡地出发,然后非常倒霉的在皇后湾泊车场转悠,转啊转,那些跟在后头的车辆都找到泊车位了,而我们总是差那么一点,结果被迫泊车到露天顶楼去。
期间真的谈了很多,也知道她在新加坡的生活。
“家伟,去新加坡!”她在后座突然冒出头。
“好啦,在考虑范围中。”我答。
“去新加坡!”她重申。
“是啦,不过有点难度,而且我还打算去台湾咧……”
“不要被方愉洗脑,新加坡比较好!你也是,顺勤,你去UTM。”薇敏强势。
顺勤叹了口气,道:“在柔佛嘛,还不是因为离新加坡近……”
“对对,找我比较容易。”
“哦,原来是这样……”我恍然。
然后,她卖力地说新加坡的好处与繁华,一边嚷着‘我这是给你一个局观参考,不是在洗脑!’,接着又是一句‘快快申请来新加坡!’,让人无言。
在售票处,最后一秒才决定到底该看什么,那部电影叫《John Carter》,讲述一个地球英国工业时期的骑士,误杀从火星穿越而来的神使,再误打误撞替神使穿越回火星。在那里,遇到千奇百怪的事情,而因为引力减弱,登上火星的主角,竟然变成一个力气大、跳得高的超人。
还有,他遇到一个嘴长象牙,四只手两只腿的火星人,是一个崇尚武力的智障族群,基本上族王的一句话可以让他们去死去生。
接着就是说他和火星公主的爱情故事。电影颇长,两个小时多,结局也出乎意料,是个好结局。
果然听别人说不如自己去看,我看了倒是觉得电影还不错,至少构思的地方天马行空,很科幻。
看电影前,我们跑到底楼去找炳娟和佳颖。炳娟在nike打工,佳颖在卖橄榄油。
“诶,这双鞋子怎么卖?”我指着一只Nike鞋。
“这鞋子没贴纸,没折扣,一共两百多块。”炳娟装出很热心的样子。
“哦哦,一边鞋两百多块哦!”我故作讶异。
“先生,是一双鞋两百多块。”她还真有耐心。
我就继续无辜,道:“可是,我要买给一个朋友,三只脚的wor,怎么卖?”
薇敏和顺勤忍俊不禁。
“噢,你有朋友三只脚的喔!”轮到她假装了。
“是啊,我要买给lilo and stitch的朋友,那个一只眼三只脚的啊!”我也不赖,瞬间入戏,认真解释。
“那我建议你买这双和这只,只要这样……这样……”她着手比划,“再切成三分就好啦!”炳娟说着,已经悄然从对面站到我身旁。
“哦哦哦,这样啊……”我还没装为难,肋下就被人恶狠狠地暗算。
之后走到佳颖打工的店面,冷不防被推销介绍,说我的这副尊容似乎长得有点亏欠爹娘,需要靠他们的橄榄油来美化(没那么夸张啦)。
“你看,佳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来打工前,她的脸不是这样的……”推销大姐孜孜不倦解释。佳颖已经是一个活招牌了,因为她明显脸变得比较滑润,那些青春期留下的斑痕都淡化了。
佳颖也真心想要推荐我,甚至为我要求打九折。
结果我半推半就下,买下那橄榄油精华液,一个听起来有点猥琐的产品。
这么一谈,就会牵涉好多前途与大学打算之类的,话题肯定不短。也正好拖到临近电影上映的时间,赶紧上楼买爆米花和饮品咯!
而电影的细节,甚至成为我们接下来的一个小时所谈论的话题。
电影之后,该讨论的问题莫过于晚餐的着落。起先我想说快刀斩乱麻,抱着先说先赢的觉悟,随便说一间餐馆就可定局。
偏偏一个是阔少一个是富千金,说必胜客他俩不赞成,说起我认为最伤荷包的寿司金也吓唬不着他俩,顺勤还拿‘笼的传人’压过来,好吧,我不是凯子,我服了。
“吃什么?薇敏你决定吧。”我们把问题的矛头丢向薇敏。
“你决定,反正你每天在家做工。”她巧妙地如是说。
虽然我不知道我‘每天在家做工’和我‘做决定’有什么干系,但感觉上应该和我叫她决定的动机与意念是一致的,纯粹自己拿不定主意!
“不如,吃‘笼的传人’?”顺勤提议。
“不要。”薇敏摇头。
“这样,麦当劳?”轮到我。
“不要。”薇敏再度摇头。
“有一间叫做什么winter warmer的,似乎不错。”我二度提议。
“不要,那间是卖茶点居多,不是那么恰当。”提议被薇敏反驳。
“那吃什么?”我和顺勤异口同声。
这是薇敏才笑嘻嘻,甜甜道:“随便。”
我和顺勤相觑无言。
“那你决定好了。”
“不要……,你决定啦,只要你再提议,下一家就一定是我们的选择。”
之后看似漫无目的但一步步趋向底楼饮食区的我们,在礼让与推辞之间讨论就餐地点。最后,我想就Kenny Roger吧,没什么特别原因,纯粹想起好久没吃了。
结果事情不容乐观,那些起初建议的地区其实都人潮爆满,好在这Kenny Roger还有位子。
角落处,墙上挂着Kenny Roger的相框。
“老实说,我还没听过他唱的歌……”薇敏说。
“不过能唱歌唱到开连锁餐厅,应该算是一种功力。”顺勤接嘴。
在那里,我们又打开话框子,说个不停。倒是一些该说不该说的都说了,没有隔阂,就是好。
吃完晚餐,上楼付泊车票钱,薇敏整个十块钱放进去,结果那台机器吃钱不吐骨头(也对,没骨头。),害我们多跑一趟,到他们的服务中心拿回零钱。之后,上露天顶楼,刚下过一场大雨,水滩处处,车子的煞车器都吱吱叫,进水了。
薇敏还一副‘咦,这是你的车啊!’的惊讶,想来也是,这车子正好在她出国后不久才换的,她认不出也……但是她刚才下午还真的看都不看就上车哦?上到坏叔叔的车的话怎么办?
回家的途中,话题不减。意外得知原来薇敏以前曾读一大堆言情小说,看来并不是真的讨厌华语。而稍微提到往事,一些事情她还真的记得,真叫我虎目含泪。
嘻嘻哈哈的,话音从不间断。
最后分别送她和顺勤回家,而我也回家了,比预计的时间迟好多,公公睡不着在客厅等我,父亲也是,所幸没被骂。

肩碰肩,想来已不是古人的男女授受不亲,但位置中间的女孩说我俩离她太远……
好在笑容过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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